1.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(港澳台除外)依法注册的,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;3.通过信用中国网站()及中国采购网()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,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(即记录,包含: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税收违法、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),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;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,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;1.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6日,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,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(时间,节假日除外)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14:00(时间),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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